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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1-23 20:46:15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水产局):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产品作为食品安全的源头,直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各地农业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保障任务繁重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重点,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节日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供应。
二、认真排查重点问题
各级农业部门要综合分析一年来各级风险监测结果,重点排查问题企业、产品和药品,有针对性开展一次地产农产品专项抽查,把大型生产基地和绿叶类等高风险产品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本地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溯源工作,确认有地产产品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落实检打联动措施,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应急管理防控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有关情况要及时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节日期间,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守法社会氛围,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请各市(地)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唐 迪
联系电话:0451—82387793
电子信箱:snwnjj@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