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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1-23 20:51:57
各市(地)农委:
现将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2、3、4、5-1、5-2、5-3)及省农委制发的2017年度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调查表(附件6)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填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研究
此次调查任务主要是完成部办年度调查表(附件1、2、4、5-1、5-2、5-3)以及省农委调查表(附件6)的填报工作。特别需要注意,部办印发的年度调查表在原有基础上,部分内容做了较大调整,指标更加科学合理。主要是: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附件1)中的龙头企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等农业产业化组织的调查口径(具体口径区别详见附件3填报说明)。
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附件2)调查口径没有变化,删除、合并了一部分不常用调查指标,并增加了龙头企业发展新业态、带动脱贫、促进农产品原料转化等调查指标。
三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过渡表(附件4)是为了原口径数据的延续性,增加了“按原口径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等3个过渡指标。
四是农业产业化组织名单(附件5)是为了增强数据准确性,按照龙头企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分类,分别填写产业化组织具体名单。
二、认真填报反馈
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是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此次部办印发的调查表是经国家统计局正式备案的新指标体系运行的第一年,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快速启动,抓劳抓实。
一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新指标体系,详细阅读填报说明(附件3),严格按照调查表要求和表下注释,比照填报说明(附件3)进行认真填报,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要实事求是,力求准确,所填数据要反映当地发展实际,注意前后数据平衡,对数量增长或减少较大的指标数据进行认真审核。要将此次所填报数据作为今后工作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数据。
三要对调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专题分析报告。
请各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调查表及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农委产业化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果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农委产业化处进行反馈。
联 系 人:王金胜 戴晓东
联系电话:0451-82648368
电子信箱:dxd0109@126.com
附件:1.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
3.填报说明
4.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过渡表
5.农业产业化组织名单
6.2017年度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调查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