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资讯中心 > 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不能全都靠“补贴”(东北、五常大米)
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不能全都靠“补贴”(东北、五常大米)
发表日期:2014-04-07 07:46:23
(东北、五常大米)
“粮食安全”一直是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执政集团所关心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些耕地资源有限、人口众多的国家,无论其经济状况发达还是落后,粮食安全 都是其核心国策。 发展农业和提高粮食安全能力是靠补贴还是靠理顺粮食生产的政策与经济关系,这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在国际上,各国关于“粮食安全”比较一致的理解是:如 何能够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和科技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足够的粮食,满足人们对于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而所谓“泛粮食安全”则是指与小麦、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密切相关,对于主粮有一定补充和替代作用,但又与主粮作物竞争同类型资源的其他农作物的生产能力。它包括饲料以及油料、棉花、小杂粮等作物,这是一个比粮食安全更加广义和更加延伸的概念。
各个国家之间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内各个行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实质上是科技水平、生产效率和社会资源分配与利用能力的竞争。因此,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程度在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和泛粮食安全上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从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后的“罗斯福新政”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开始,农业补贴成为了世界各国解决农业和相关社会问题的首选措施。
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罗斯福新政”更核心的思路和措施,是通过强行削减农业生产的产能和主动限制产量,使得农业产业的发展从盲目的产量追求和产能扩大,转变为经济效益、投入产出比和种植者收入提高的追求,从而从根本上扭转农业发展的颓势。
农业补贴是“扶贫”和“输血”,还是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下策,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没有能解决农业产业自身的“造血”机制问题。这是全世界都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发展的问题,则需要正本清源,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
一要解决农业生产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农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二要以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价值和劳动力价值回归为契 机,消除长期以来压在农业产业发展头上的工农业产品价值交换的“剪刀差”问题,让粮食生产者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三要消除粮食定价机制种种隐形的限制,使 得农产品和粮食价格回归合理。四要解决农民在卫生、医疗、退休、失业保险等方面不平等的社会地位问题。
如果能够解决以上问题,中国的农业产业和粮食生产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高,社会资金和优秀人才将会源源不断涌入农业产业。这样,无论是“粮食安全”还是“泛粮食安全”的问题都会得到根本性的解决。